劳动和用法第十条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
在现代社会,劳动关系作为连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纽带,其规范与稳定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、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,对建立劳动关系的程序、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第十条规定:“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”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,也强调了书面合同在确立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,本文将从该规定的意义、实施要点、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。
一、第十条规定的重要意义
1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:书面劳动合同通过详细列明工作内容、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等条款,使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清晰界定,减少了因口头约定模糊导致的纠纷。
2、增强证据效力: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,书面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具体内容最直接、最有效的证据,一旦发生争议,书面合同能够迅速明确双方责任,加速解决进程。
3、促进劳动关系稳定:通过订立合同,双方对彼此的期望和承诺有了明确的认知,有助于增强互信,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或误解引发的矛盾,从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二、实施要点解析
1、全面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定必备条款,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等,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内容。
2、签订程序合法: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合同应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亲自签字盖章,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。
3、及时备案与续签:劳动合同签订后,应及时将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,并按照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,合同到期前,双方应就是否续签进行协商,确保劳动关系连续性。
三、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
1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:实践中,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,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这不仅违反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也极大地增加了用工风险,应对策略是加强法律意识,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,并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工资条、工作证等,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。
2、合同条款显失公平: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地位,在合同中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,损害劳动者权益,对此,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,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,打击违法行为。
3、合同变更与解除:随着工作环境的变化,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成为常态,但这一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,确保合法合规,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;解除合同时,应明确解除原因、经济补偿等事宜。
四、未来展望与建议
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,电子劳动合同逐渐成为趋势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虽未直接规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,但根据《电子签名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符合条件的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,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提高效率、降低成本,还能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,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宣传力度,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,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法治环境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规定不仅是法律对劳动关系规范化的要求,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重要基石,通过全面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一规定,可以有效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,为构建更加稳定、公平的劳动市场奠定坚实基础。